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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比前些年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“建别墅”形象工程来说,新疆昌吉市北沟一村“小康村”农民忍痛卖别墅还银行贷款事件无疑具有典型性。解剖这个“形象工程”标本,吸取深刻教训,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“好事做好、实事做实”,无疑是有警示意义、教育意义的。
2007年3月22日,记者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沟一村的“小康村”。远远望去,一幢幢色彩亮丽的两层“小洋楼”整齐地排列着,宛若一道道风景。这是北沟一村43户农民的住房,坐落在昌吉市世纪大道旁。
19栋色彩亮丽的别墅曾是北沟一村的骄傲。如今,村民们却满面愁容,他们已无力归还为建别墅而欠下的贷款。43户村民中,已有17户不得不卖掉别墅来还债。
2002年11月,43户村民住进了有上下水、卫生间的“洋房”。一时间,北沟一村在昌吉一带声名鹊起,被大家称为“小康村”。
如今,住在别墅里的农民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兴奋感,高额的银行贷款成了压在他们心中的一块大石头。
“同样都叫‘小康村’,住平房的村民日子越过越红火,住别墅的村民却不得不卖掉房子度日。”“小康村”村委会委员于建章指着别墅旁边的平房眉头紧锁地说。
于建章回忆,2002年3月初,昌吉市政府为扩建道路,将他们的平房拆迁后,付给每家1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拆迁费,部分村民的地以每亩2.5万元被征收。随后,市政府每月发给拆迁村民每家100元作为暂时租住房子的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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